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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5-2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00-0203-2018-0481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农办字〔2018〕69号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按照《萍乡市2018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拟于20186月上、中旬,组织开展2018年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流时间、地点 

  1.放流时间: 6月6(全国增殖放流日)开始,到6月20前按不同水域分次放流。山口岩水库为中心放流点,放流时间定于6月6上午9:40(如遇气候、汛期突变则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放流地点:本次放流计划分别在山口岩水库、锅底潭水库、坪村水库、河江水库、玉湖、翠湖、明月湖、萍水河、武功山萍乡境内溪流等天然水域组织放流。 

  二、放流品种、数量及苗种供应单位 

  1.放流品种、规格:放流品种以四大家鱼和萍乡红鲫、黄尾密鲴等滤食性鱼类,主要以冬片和夏花鱼苗(3-7以上)一、二龄为主。按照不同放流水域放流不同的品种组合。 

  2.放流数量:放流数量总计800万尾,其中冬片20万尾,夏花780万尾。 

  3.苗种供应单位:市水科所。 

  三、放流活动参加人员 

  1.山口岩水库(主放流点)放流活动参加人员 

  邀请参加人员:市政府分管领导,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萍乡电视台、萍乡日报社记者。 

  局系统参加人员:局领导,局计财科、科教科、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人,市渔政监督管理支队、市渔业局、市水科所全体人员,放流点所在县(区)执法大队全体人员。 

  社会各界放流志愿者。 

  2.其它水域放流 

  锅底潭水库管理局等及其它放流水域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市农业局领导,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市渔政监督管理支队、市渔业局、市水科所全体人员,放流志愿者。 

  四、放流活动分工 

  1.市渔政监督管理支队负责放流区域的选点、放流鱼苗接收、现场布置、人员通知,公证人员邀请和安排等组织实施工作,并在放流前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工作。 

  2.市渔业局:负责对增殖放流鱼苗的检测和检疫。 

  3.市水科所:对增殖放流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负责招投标工作,并负责鱼苗品种和数量的选购和及鱼苗运输工作。  

  4.局科教科负责联系萍乡电视台、萍乡日报社等媒体单位,做好放流的宣传报道工作。 

  5.局计财科、机关党委:负责对放流活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局办公室:负责放流活动参与人员乘用车辆调度和联系相关志愿者。 

  五、活动有关要求 

  1.请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分工,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萍乡市2018年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方案》要求参加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营造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意识。 

  3.采用文明方式进行放流活动。要树立保护和关爱水生生物的理念,放流要贴近水面,减缓苗种受水体冲击,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放流方式。及时做好放流活动时塑料袋、泡沫箱等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工作,维护好增殖放流水域和周边环境。 

    

    

    

                                                萍乡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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