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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萍乡市通过2012年年度审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情况通报
责任部门: 市政府金融办 生成日期: 2012-11-30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606-2012-0007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府金办字〔2012〕6号

人民银行萍乡市中支、萍乡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局,驻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融资性担保公司:

  根据《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12年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市萍乡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萍乡市汇源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安源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上栗县嘉信担保有限公司、江西银兴担保有限公司、江西德宏担保有限公司6家持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中,除江西德宏担保有限公司因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允许其明年参加年度审查外,其他五家都需参加2012年年度审查。截止2012年9月底,通过省政府金融办年度审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有4家,分别为:萍乡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萍乡市汇源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安源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上栗县嘉信担保有限公司。未通过年度审查的为:江西银兴担保有限公司。

  按照省政府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中核定的业务范围,我市萍乡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萍乡市汇源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安源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上栗县嘉信担保有限公司、江西德宏担保有限公司5家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范围为:融资性担保,履约担保、诉讼全担保业务,与担保有关的融资性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业务,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其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仅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抽逃注册资本金,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非法金融证券期货业务和集资等禁止从事的业务,不得变相将资本金结汇用于房地产投资、股权并购、证券投资,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以上非法活动的,可向省、市政府金融办举报,举报电话:0791-86283123,0799-6817136,有关部门将据实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报。

  附件:萍乡市持有效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2012年10月15日


持有效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营业地址

经营许可证机构编码

固定电话

1

萍乡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

4800万元

萍乡市金陵西路272号

赣36040001

 

2

萍乡市汇源中小企业担保中心

9000万元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路308号

赣36040002

 

3

安源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

5000万元

萍乡市安源新区韶山西路13号

赣36040003

 

4

上栗县嘉信担保有限公司

5000万元

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李畋大道

赣36040004

 

5

江西德宏担保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小区

赣360400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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