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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萍乡市卫生学校、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汽车出让交易公告
责任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生成日期: 2018-05-31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602-2018-0052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经萍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对4家单位的12辆汽车进行公开出让。一、项目内容:捷达汽车6辆、本田雅阁汽车1辆、荣威汽车1辆、猎豹汽车1辆、江铃全顺汽车1辆、丰田汽车1辆、桑塔纳汽车1辆。 

  二、网上竞价时间:2018年6月5日9:30时开始。 

  请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报名成功的意向购买人,在规定时间内用你的CA锁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竞买。(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标人操作指南》)。 

  三、交易须知: 

  1、意向购买人认真阅读出让信息,准时报名。 

  2、报名截止后,请意向购买人及时查看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px.cn/web/上的交易公告,准时上网参加本项目的网上竞价会。 

  3、购买意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车辆单位查看标的物。 

  4、本次交易的车辆(除特别说明的车辆)在成交基准日前的保险、年检、交通违章等费用由车辆原属单位负责,成交基准日后的费用及过户费由竞得人承担(竞价交易日为成交基准日)。竞得人成交后须交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标准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收取。 

  5、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交易会后并无投诉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6、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基准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拿缴款书交清成交款。否则,每逾期一天,按300元交纳违约金。 

  7、车辆成交后,买受人有权对成交车辆进行加锁封存。如果由于买受人未对成交车辆加锁封存造成的车辆损坏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8、竞得人必须在付清车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原车辆单位的协助下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由于竞得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天按300元交纳违约金。 

  9、由于竞得人的原因,在付清车款后十个工作日仍未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的,视为竞得人故意违约。我中心将对竞得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10、竞得人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凭我中心出具的提车单,到原车辆单位提取车辆,并退还保证金。 

  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玉湖东路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联 系 人:谢敏 电  话:0799-6881933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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