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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3-05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20-0604-2018-0021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财农〔2018〕9号

关于下达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源区、湘东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8]7号)文件,现将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为可整合资金,详见附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每个省级村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中,1.25万元由村点所在行政村统筹安排用于农村生活治理设施设备的配置。同时,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各区应将本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道路、水利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

各区财政局要会同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

 

附件: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合计

2017年已提前下达数

本次下达数

武功山风景区

195

58

137

安源区

900

266

634

湘东区

3270

967

2303

小  计

4365

1291

307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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