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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应急广播频率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05-1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402-2016-0085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今年4月,市政府下文,指定萍乡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频率(发射频率99.3兆赫)为“萍乡市应急广播”,明确将萍乡应急广播正式纳入萍乡应急体系建设中,作为萍乡市预警信息发布的一个重要渠道。5月17日,萍乡市应急广播频率授牌仪式在萍乡广播电视台举行,这也是我省设区市中率先挂牌的应急广播频率。
 近年来,市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频率和市政府应急办保持及时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在宣传防灾避险知识、权威发布应急信息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同时,交通广播频率与各级应急成员单位部门在权威发布和舆情引导交通路况信息、交通事故、警务警情、特别事件、气象预报、疾控预防、供水供电、消防防火等方面,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专业经验。
 市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频率成为“萍乡市应急广播频率”后,将按照“平时应急宣传、战时应急服务”的原则,成为市政府突发事件等最重要的消息“发布厅”和广大民众的“求助台”,将及时发布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威资讯和信息、做好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交通路况的疏导以及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的推广等,为全市应急处置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搭建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沟通互动的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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