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直部门信息公开 > 市财政局 > 法规文件 > 其他有关文件
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教育厅《关于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6-2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20-0203-2018-0108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财教〔2018〕16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教育厅《关于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教育厅关于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赣财教【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要切实履行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要完善生均经费管理办法,指导学校规范使用经费;要加强生均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经费规范有效使用。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教育厅关于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

附件: 萍财教〔2018〕16号附件.pdf
  【字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 萍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 萍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萍乡市信息中心
建设与维护: 萍乡市政府网站服务中心 邮箱: wzbjb@pingxiang.gov.cn
赣ICP备05006704号
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1024*768;IE浏览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