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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 萍乡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8-05-1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90-0203-2018-0059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各县区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市水务局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水利扶贫特点,制定了《市水务局开展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28日

  

  

  

  全市开展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针对我市水利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就全市开展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健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政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水利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水利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到2020年,扭转贫困村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贫困人口饮用上安全水,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行动,分工负责。将2018年作为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市水务局对全市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出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压紧责任。各县(区)水务局及各科室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扶贫工作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向基层传递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力戒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坚定意志,指导促进各水务部门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落实。盯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城“四风”问题新表现,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攻坚发力,严惩严治,倒逼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形成专项治理强大震慑。

  

  坚持立行立改,保证实效。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作风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以专项理成果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用贫困群众获得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治理解决水利扶贫领域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各方面,促进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全市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相融合,定期通报动态进展情况,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第一步:动员部署(2月底前)。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市水务局于2018年2月底前制订印发《全市水利扶贫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水务局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一并作出动员部署。

  

  第二步:自查自纠(2-4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省考核我市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的水利主面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各县区水务部门要形成整改工作方案,于4月底报市水务局备查。

  

  第三步:集中整改(5-6月)。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查。各县区水务部门于6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水务局。

  

  第四步:督察落实(7-8月)。把督察落实贯彻专项治理始

  

  终,7-8月,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集中督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专项督察,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地方和单位重点督察,对当年计划脱贫退出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重点抽查,通报和查处专项治理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

  

  第五步:巩固提高(9月—12月)。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各县区水务部门12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水务局。

  

  四、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整治重点为贯彻落实水利扶贫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利扶贫重要文件和决策部署,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利工程等重点扶贫领域执行建设六制及违法违纪等方面问题。

  

  1.前期工作方面。检查项目前期工作深度、质量是否满足要求,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各县区水务局)

  

  2.项目法人组建方面。检查项目法人内设机构是否合理,人员数量与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各县区水务局)

  

  3.招标投标方面。检查项目招标投标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是否存在人为划小标段规避招标、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规避招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问题;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各县区水务局)

  

  4.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是否存在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的漏洞,工程建设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工程验收是否及时。(责任科室:质监站、安监科,各县区水务局)

  

  5.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水利扶贫建设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规计科,各县区水务局)

  

  6.水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检查: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纪检组,各县区水务局)

  

  7.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弄虚作假、在水利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为官不为,有脱贫攻坚中消极应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责任科室:农水科、纪检组,各县区水务局)

  

  8.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失职、渎职及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等问题。(责任科室:纪检组,各县区水务局)

  

  9.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加快问题线索处置。为方便群众对水利扶贫领域问题举报,可直接拨打市纪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799-6782032或到市水务局网站举报。对于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纪检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落实水利建设监管责任作为做好水利扶贫建设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督导,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应针对水利建设各重点领域的自身特点,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多发、易发环节加大治理工作力度,要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安排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形成合力,提高成效。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将突出问题治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注重查办案件。要积极从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细查背后隐藏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水利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抄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萍乡市水务局办公室2018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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