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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外侨办 生成日期: 2018-04-25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410-0102-2018-0001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单位名称  萍乡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内设机构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设秘书科、外事侨务科2个职能科室。
地 址  市行政中心1号楼19楼
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萍字〔2010〕12号),保留萍乡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外国专家归口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市外国专家局。 (三)增加领事事务和涉港涉澳有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侨务工作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规;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涉港涉澳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全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处理全市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和涉港涉澳工作。 (二)负责本市外事礼宾指导工作,办理市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三)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萍访问工作。 (四)负责我市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国驻外国使领馆的工作联络与交往,协调处理外国人在萍以及我市公民在海外的领事事务。 (五)负责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对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工作,了解掌握海外侨情;负责华侨、华人捐赠的接受工作,并参与对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七)协调处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国际友好城市缔结的办理与交流;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机关文电、政务、机要、档案、信访、统计、保密、办公自动化以及财务、固定资产、基建等工作;负责来宾接待安排及与各市、县外事侨务工作联系,负责机关支部、机构编制、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外事侨务科 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及外国人来萍邀请的手续;负责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国驻外国使领馆的工作联络和交往;协调处理涉外事件及海外领事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我市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与交流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合法权益;受理侨务信访工作;开展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港澳同胞的联谊;调查研究海外侨情;引进海外侨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接受和承办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 四、人员编制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姓名职务 主任 陈威红
电话\传真 0799-6830001
投拆 0799-6830001 电子信箱:pxsw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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