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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3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具体见附件12013年www.288-365.com年度考核指标》、附件22013年www.288-365.com平台网站日常监测考核指标》和附件32013年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三、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日常网上监测与年终抽查相结合等方式。 

  (一)日常网上监测 

  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依照《2013年www.288-365.com平台网站日常监测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和《2013年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其中信息公开平台监测按每月督查一季度评分原则,内容保障按每月评分原则,年终两项考核取平均成绩按权重折算计算年度考核得分。 

  (二)自查自评 

  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编写提纲形成自查自评报告。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报告与2013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评分细则表于201411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联系电话:6881101,电子版报送邮箱:xxgk@pingxiang.gov.cn)。 

  (三)年终考评 

  2014年初,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2013年度www.288-365.com年度考核指标》,结合日常网上监测与各县区、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 

  四、考核结果公布 

  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考核细项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对被评为优秀、良好的考核对象给予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规章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通知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对区域内乡、镇、街管委会和本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三)各县区、各部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将纳入2013年度考核内容中。 

  (四)对于每季度信息公开考核分数及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分数落后的部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13年www.288-365.com年度考核指标 

        2.2013年www.288-365.com日常监测考核指标 

        3.2013年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20133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3年www.288-365.com年度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指标说明 

  日常评测 85分) 

  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日常监测情况(50分) 

  考核对象在市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范围,更新是否及时、规范,过时、失效信息是否及时清理等情况,得分按50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日常监测每月通报,每季度汇总考核,四次考核平均分数为年终分数)。 

  自身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5分) 

  1)网站是否正常访问:查看能否正常打开网页 0.5分)。 

  2)图片是否正常:查看图片能否正常打开,以及是否有假图片等(0.2分)。 

  3)是否有错链断链:通过查看本表其余各项内容以及网站导航链接予以判断(0.2分)。 

  4)是否有空栏目或栏目名称与内容不符:查看网站各栏目内容予以判断(0.5分)。 

  5)信息最近更新时间:查看网站首页信息最近更新发布时间(0.1) 

  6)是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0.5分)。 

  7)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符合《条例》要求(0.5分)。 

  8)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否符合《条例》要求:查看目录内容(0.5分)。 

  9)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最近更新时间:查看目录内容的最近更新时间(0.5分)。 

  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否齐全:查看条例实施以来各年的年度报告(0.2分)。 

  11)是否有如何申请信息公开的指引:查看是否有相应的指引(0.2分)。 

  12)服务功能是否全可用:查看服务栏目,点击多个链接查看内容链接是否正确、内容是否为空、是否长时间无更新等(0.2分)。 

  13)互动功能是否全可用:查看互动栏目能否正常提交信息、信息反馈是否正常,点多个链接查看(0.2分)。 

  14)搜索功能是否正常:在首页及部分子栏目搜索(0.5分)。 

  15)是否存在错别字(0.2) 

  政府网站群建设情况(5分) 

  自身网站已使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5分),拟采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并已报市网站服务中心(3分);未计划(0分)。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25分)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附件3)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最终得分按25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评(25分) 

  组织和保障 

  5分) 

  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市直单位计1分,县区计0.5) 

  指定机构及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市直单位计2分,县区计0.5) 

  设立专门的机构主管信息公开工作(市直单位不计分,县区计1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项经费(1) 

  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认真组织实施(1) 

  有明确的保密审查机构(市直单位不计分,县区计1分) 

  公开渠道建设(4分) 

  县区应在国家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部门应当及时把信息移交给市档案局(2) 

  在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专栏(1分)。 

  畅通渠道,在信息公开中便民、利民创造突出业绩(1分)。 

  制度建设 

  8分) 

  制定完善《条例》实施办法(0.5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0.5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 2分)。 

  网站管理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0.5分)。 

  是否形成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同步确定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及执行情况(1分)。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0.5分)。 

  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情况(0.5分)。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情况(0.5分)。 

  完善制度,制定的相关制度填实空白且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性指标)(1分)。 

  创新机制,有关工作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性指标)(1分)。 

  依申请公开 

  3分) 

  建立并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处理机制、工作流程,受理的信息公开公开比例高于70%2分)。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邮件等各种受理渠道是否有效(1分)。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处理的,违规则扣2/ 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监督考核 

  5分)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纠错比例低于10%0.5分)。 

  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1分)。 

  县区对所辖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市直单位对其所属条线的县区部门和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情况(2分)。 

  按时公开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内容要素齐全(1分)。 

  依法受理举报并及时处理(0.5分)。 

  对符合责任追究规定情况的切实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未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则扣除5分)。 

  对此类重大信息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发布,如有违规发布的情况,违规则扣2/ 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减分项 

  政府信息公开失实、泄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经保密审查,造成泄密,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发现则扣10/例。 

  举报、投诉 

  受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发现则扣10/例。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发现则扣10/例。 

  创新项(10分) 

  出台信息公开方面便民利民的相关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制度有所创新,利于工作有效推进;创新信息员培训、锻炼的机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创新,能够有利于工作长期有效推进、使工作交接顺畅;除规定的载体建设外的其他有关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的情况;其他创新性措施。 

  注:1.满分为120分,按各地各部门最后得分评定考核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69 

  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在各县区、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通过日常监测、年终考核及现场抽查,由 

  考核组按上述指标量化评分,没有的不得分。 

  3.另有其它加减分情况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群中《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评分加减补充说明》。 

  附件2 

  2013年www.288-365.com平台网站日常监测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政府信息公开 

  指南(4分) 

  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与发布(2分) 

  指南文件的编制与 

  发布(2分) 

  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文件、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在有变更时及时更新。 

  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2分) 

  指南内容的完整性、 

  真实性(2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须包含: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四个部分内容,并提供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开信息分类 

  100分) 

  公开信息分类 

  100分) 

  概况信息         8分) 

  部门介绍(1) 

  提供部门职责、详细办公地址、乘车线路、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常用联系电话和网址信息;提供办事程序。 

  机构职能(1) 

  提供内设处(科)室名称、职责、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姓名;提供下属单位的名称、单位职责、联系电话及负责人姓名。 

  领导信息(1分) 

  提供领导的姓名、职务及分管工作内容及更新情况。 

  领导活动(3分) 

  领导政务活动及重要讲话。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2分) 

  要求所公布基本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作为评分的三项标准。(日常监测中将对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抽查验证) 

  法规文件 

  15分) 

  法规(1) 

  本级政府(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范性文件(1) 

  本级政府(部门)负责执行的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及本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7) 

  本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除法规、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文件。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6分) 

  要求有明确分类,信息需按类别规范发布;各法规文件信息除应具备基本信息要素外,还应明确注明颁布日期、发文部门和发文日期、文件编号;要求提供信息全文电子文本: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作为评分的三项标准。(注:只有标题没有具体内容的信息,视为无效信息) 

  发展规划        6分) 

  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3分) 

  主要包括:要求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3分) 

  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部门,要求公开规划的正式文稿;所有部门均应公布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信息。(注:只有标题没有具体内容的信息,视为无效信息) 

  工作动态(40分) 

  政务动态(15分) 

  本级政府(部门)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要做到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涉及本部门工作的,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动态信息。 

  突发性公共事件(1分) 

  本级政府(部门)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公示公告(3分) 

  本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告、公示;水、电、气有关事项的公告。 

  统计数据(1分) 

  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的信息。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10分) 

  要求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作为评分的三项标准,其中侧重对规范性的考察。 

  信息的及时性(10分) 

  栏目信息应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之日起20日进行更新。(注:监测将对信息进行抽查,栏目信息产生日期与发布日常超过规定的,将视为更新不及时) 

  人事信息(10分) 

  人事任免(5分) 

  领导干部的任免公告。 

  考录招聘(1分)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表彰奖励(1分)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等类别信息。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3分) 

  要求公布的此类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明确注明颁布日期、发文部门和发文日期;要求提供信息全文电子文本。 

  财经信息(3分) 

  财政预决算(1分) 

  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1分) 

  1)按时公开行政经费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2) 按时公开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数;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3)按时公开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4)按时公开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6)本地(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1分) 

  要求所公布基本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作为评分的三项标准,其中侧重对规范性的考察。 

  行政执法(7分) 

  执法依据、执法动态 

  (3) 

  1)执法依据: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2)执法动态: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的执行情况(必须按要求填写法律依据、行政行为、结案情况等栏目,如有未填写完整的,2分)。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4分) 

  行政(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应覆盖本部门上报备案的事项,有填表要求的行政(非行政)许可事项,须配备填报说明和样表。信息组织方式须易于公众理解使用。 

  公共服务(10分) 

  面向公民的服务、面向企业的服务、涉外服务(6) 

  主要包括:有关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有关面向企业及其他经营者的服务信息;有关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间和地点和邮编、承办机构、联系方式、附件管理等栏目,如有未填写完整的,2分)。 

  信息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4分) 

  要求所公布基本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作为评分的三项标准,其中侧重对规范性的考察。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1分) 

  根据单位信息发布情况,按必要性、完整性、规范性评分。 

  附加分(6分) 

  月度通报(2分) 

  对于每月通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单位将通报一次扣2分,表扬一次加2分。(注:附加分计入总分中,每季考核中扣或加满6分为止。) 

  整体分(5分) 

  信息公开栏目整体内容的完整性(2.5 

  信息公开的每个栏目都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市直部门每月不少于8条信息,县区每月不少于30条信息。 

  信息的及时性、过时失效信息梳理、澄清情况(2.5分) 

  栏目信息应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之日起20日进行更新(注:监测将对信息进行抽查,栏目信息产生日期与发布日常超过规定的,将视为更新不及时);过时、失效信息梳理、澄清、撤销发布的情况;将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抽查的形式进行评分。 

  加分项目(5分)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 保障性住房信息 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等每年度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注:县(区)栏目考核计分是对包括县本级栏目及其所辖乡、镇(街)、管委会。满分为120分,超过100分的单位按100分算。 

  

  

  附件3 

  2013年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表》(详情见市政府网站群1和市政府网站群2共享中)所列内容保障单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每月统计公布当月得分,年终进行汇总。 

  三、考核内容 

  (一)门户网站县区动态、部门动态栏目保障的要求 

  1.对于县区、部门对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设定最低保障任务,各县区对县区动态的内容保障下限为5/周,市直部门发布部门动态的内容保障下限为2/周。 

  (1)信息在90字以上,且行文流畅,信息内容充实,符合信息的基本要素,格式规范的为合格信息。 

  (2)图文信息按图片、文字组合情况评分:图片有1张或1张以上,并配有文字(字数在100字以上),且行文流畅,信息内容充实,符合信息的基本要求,为合格信息。 

  (3)视频信息得分情况 

  每及时发布一条原创视频信息3分,若视频信息内容属涉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则另加2分。 

  (二)门户网站特定栏目保障要求 

  1.对于《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单位表》(详情见市政府网站群1和市政府网站群2共享中)中所规定的需定期进行内容保障的单位所发信息内容如果超过三个月未发布信息的在年终考核中扣除5分。 

  (1)按保障要求需每日更新的,如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保障的视频新闻、市环保局保障的环保信息、市气象局保障的天气预报等栏目,按栏目保障的时效性进行评分,未按时保障则扣0.5/日,扣满5分止,以上这些单位如果出现3次以上未及时保障信息被月度通报的情况,则在年终考核中扣5分。 

  (2)按保障要求需每周及时更新的栏目,如市环保局保障的市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旬报按栏目保障的时效性进行评分,未按时保障则扣1/每次,扣满3分止。 

  2.按保障要求每月及时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要求每月及时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如未及时更新则扣2/月; 

  3.市直各部门保障的政府机构栏目,如有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等重要信息有变动但未更新,一经发现,在该部门年终得分基础上扣5分。 

  4.新增设的主题服务栏目和场景式服务栏目要求各栏目保障单位每二个月保障3条以上信息,如果超过半年未发布信息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扣除5分。 

     (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月底考核,100分为满分,80分良好,60分为及格。若能达到下限的条数且信息格式规范的,则每月按及格计算。 

  四.信息报送加分情况 

  (1)对于多个栏目同属一个部门保障的栏目信息,每月及时保障了该单位所属栏目的信息的,加2分。 

  (2)由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共同负责保障的栏目,如民意征询网上调查等,每及时更新1条,按8/条。 

  (3)各单位(除指定责任保障的部门)在完成自身任务的基础上,若能另行发布本市精美照片,使网站图片资源丰富,如城市名片旅游出行(市民频道)、美食天地(市民频道)、风景图片(旅游频道)、景区景点(旅游频道)等每新增一条信息加2分。 

  (4)优秀信息考核:每月挑选出上月的优秀信息,每条加2分。优秀信息须满足:多种形式叠加的信息,如图文信息或视频信息:达300字以上的原创文字信息,图片清晰且版权自有,图文结合好。 

  五、信息报送扣分情况 

  1.因信息内容失真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5分。 

  2.信息格式不规范的扣分情况 

  (一)出现以下情况扣除2分 

  信息上传时效不足,如为了应付发稿量和内容保障考核,在一个星期将以往信息集中大量上传,则发现一例扣2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扣除1分: 

  每条信息出现较大错误,如领导头衔、排名错误、语句逻辑严重不通等;报送信息时如果为本单位产生的信息来源请填写“XXXXX单位;如为转载的信息,来源请填写转载地址的名称。撰写信息时请站在全市角度,尽量避免使用第一人称,如我县、我区、我局等。撰写信息时间时,请将时间写清楚,如“XX,不写近日、日前等不具体的时间。对于报送信息的作者,均需署名撰写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姓名,凡以单位名称或英文代码形式出现的信息均予扣分。 

  (三)出现以下情况扣除0.5分: 

  每条信息出现一般错误,如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信息分类严重错误、相同栏目下重复发布、单条内容分多条信息发布或转载其它毫不相关的信息充数的(包括文件类的信息);信息内容排版不合规范,有碍网站内容传播和政府网站形象的;信息字体字号设置不正确的(本网站规定的字体字号为:宋体五号字);信息正文内容排版行距不正确;信息图片设置超过网站页面的规格;(本网站的图片规格为:550 *350像素,图片大小须在300k以内。)信息标题格式不规范:信息标题重复、标题中出现标点符号等;若使用表格上传图片,未去除边框的或图片未居中。 

  3.单条信息所扣分总额不超过该条信息所得分总额。 

  4.对于长期不发布信息的单位,如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信息发布,年度考核时扣3分。 

  六、考核分所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比例及计算方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核的25%。 

  2.计算方式: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考核年度平均分,如果大于或等于100,那么其年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得分为25分,如果小于100分,则为年度内容保障平均得分*0.25,年度平均得得分按全年所有月份得分相加总和除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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